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请根据《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专题会议、节日教育等方式,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学习传达情况及两节自查报告及时报至纪检监察室。
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