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释义及案例》的通知
根据高校纪工委的安排,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省委、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洁从政教育,切实解决廉政教育泛化问题等要求,根据《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规定,系统阐释“五十二个不准”,并通过案例与漫画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形象生动地展现“五十二个不准”的内容,中共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及案例》。
领导干部要能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已”的表率意识,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先行者,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学院纪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及案例》,请各位领导认真学习,自警、自省、自励。
院纪委
20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