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世界各国普遍面对的难题,一贯强调政府廉洁的美国也难以独善其身。近年来,美国腐败大案要案频发,显露出了美国腐败情况的“冰山一角”。其实,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痼疾,从美国建国伊始就与其社会政治制度并存,尽管与一个世纪前的腐败猖獗相比,美国的反腐败工作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今天的美国,腐败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美国联邦调查局日前搜捕了3名涉嫌***的公职人员,他们分别是北卡罗来纳州最大城市夏洛特市市长帕特里克·坎农、纽约州州众议员威廉·斯卡布罗和加利福尼亚州华裔参议员余胤良。一时间,民主党多名官员涉腐成为美国的新闻焦点。
据美国司法部公布,过去20年内,美国共有2万多人因腐败被判有罪,其中,最近10年与前10年相比增长3.2%。2012年7月30日,全球著名调查公司盖洛普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7%的受访者认为腐败是联邦政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美国民众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度首次超过降低联邦赤字、反恐、社保医疗等热门议题。以上数据表明美国国内腐败现象依然很严重。
美国腐败形式
近年来,美国腐败案件频发,归纳起来,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收取政治献金。在每次选举之前,政党都要千方百计地拉赞助,拿了钱的政客上台后自然会巧妙运作,在制定某些宏观政策上向特定行业倾斜,或操纵政府为某些捐赠者谋得私利。这也波及了司法领域,极大地妨碍了司法公正。从美国近年来的腐败案件情况来看,以政治献金为诱饵进行权钱交易已经成为了美国腐败的主要形式。
游说交易。游说在美国由来已久,原本是指民众采取各种方法向国会议员表达意见,保证国会立法客观公正。但利益集团及大量资金的卷入改变了其本来面貌。利益集团高薪聘请拥有大量政治人脉的说客对国会议员进行游说,促使其通过利于自己的法律。说客们为达到目的可能向议员们传达片面或扭曲的信息,甚至进行贿赂。
“旋转门”现象。所谓“旋转门”,是指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的机制。一些公职人员在决策上倾向于某些利益集团,但他们在任期间并不收受回报。一旦离职卸任,这些人则会依仗之前对某些利益集团的恩惠而在私营部门谋得高职,坐享天价薪水。如内布拉斯加州有16名前议员连任失败或离职后被高薪聘为大型公司的游说人员,其中不乏烟草和医疗保险等特殊利益集团。
跨国贿赂。虽然美国早在1977年就出台《海外反腐败法》以遏制本国企业在全球的行贿行为,但这部法律并没有起到根治作用。近年来,尽管美国加大了对海外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但美国企业跨国贿赂之风依旧愈演愈烈。
美国腐败特点
根据对美国腐败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的腐败主要呈现出制度性、边缘性、普遍性、集中性、国际性等特点。
制度性。政客与利益集团之间的腐败交易在美国已经制度化,成为了一种“合法腐败”,确切地说,“合法”的外衣隐藏了这些交易的腐败本质。在美国政治发展进程中,一些曾被看作是腐败的行为逐渐演化成政治过程中的正常部分,比如利益集团可以向竞选者提供巨额竞选资金、可以邀请议员到别墅度假,为其服务的游说活动也日益职业化和商业化。而这些都是权钱交易滋生的土壤。可以说,美国最大的腐败就是将腐败制度化、合法化。
边缘性。美国腐败的边缘性有两种含义。一是腐败界限模糊。在美国,腐败者往往把个人利益掺杂进公共政策之中,打着公众福祉或国家利益的幌子来寻求私利,从而模糊了违法腐败的边界。二是公众对腐败的认知被边缘化。美国现行的选举制度本身就颇受非议,加之各种竞选名目繁多,以至于选民大多认为非中立媒体的一些腐败报道只不过是党派竞争的惯技。由于民众对腐败报道的信服度较低,即使真实的腐败指控也可能因为激烈的政党竞选变得边缘化。
普遍性。在美国,腐败存在于从联邦、州到地方的各级权力机关中,上至国会议员、下达地方普通公职人员都可能与腐败发生关系。而且,从政治贿选到教育领域的贪污,从立法腐败到医疗卫生领域的黑幕,腐败已蔓延渗透到了社会各个行业。比如,美国各大医药公司每年要花费60亿美元来进行他们所谓的“医生培训计划”,接受“培训”的医生要么会收到价值不菲的礼品,要么可以免费享受豪华假日旅行,而这些花费自然会计入药品成本。
集中性。美国司法部发布的1992—2011年间美国各级政府官员腐败状况的统计数字表明,联邦政府的腐败案发率最高,地方政府次之,州政府最少。可见,美国的腐败多集中在联邦政府、国会等高级权力机关,特别是在利益集团代言人或说客、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及其助手组成的“铁三角”关系之中。此外,从各种分析数据来看,政治竞选、政府采购、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也因其背后的巨大利益成为了腐败的高发区。
国际性。美国作为最主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之一,其国内的许多大企业都已发展成拥有众多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国公司。这些企业为了获取商业机会、赢得更大的海外市场份额,不惜铤而走险,以支付巨额咨询费、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免费旅游或考察机会等手段贿赂外国政府官员。这已经成为了美国公司海外扩张采用的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商业“潜规则”,同时也使美国企业的贿赂之风蔓延到了全球,呈现出了国际性的特点。
美国腐败原因
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公布的数据表明,美国面临着其独特的腐败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党选举制度缺失。美国的政党政治特别是政党选举的资助制度客观上为腐败创造了条件。随着政府机构和职能的不断扩大,政治竞选日益激烈,所需花费也日益增加,候选人对金钱的需求使利益集团有机会向他们提供大量且违法的竞选捐助。美国一些州对政治献金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不限数额地资助政治选举。政客们一旦当选,自然会投桃报李。因此,这种不受限制的捐赠很可能演变成腐败行为。伊利诺伊州前州长布拉戈耶维奇所面对的指控之一就是非法为捐款人谋求利益。
司法体制存在弊端。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立法和执法者享受很高的独立权,受到的监管并不严格。比如,美国联邦法官实行终身制,一旦任职之后,便不受任何管辖。而且,司法部门的选举同样也涉及政治献金问题。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联邦检察官隶属行政系统,总检察长由司法部长兼任。由于检察官必须接受司法部的行政领导,司法部长解除检察官的职位就像一名其他部长解除下属一样正常,政治可能妨碍司法公正,成为潜在的腐败诱因。
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够。在美国,许多政府官员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律师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出谋划策,还可以起到缓冲屏障的作用,尽可能将惩罚降至最低。而且,受到腐败犯罪指控的官员多以辞职了事,以逃避进一步的调查。而他们转身便可以到私营部门担任高职,几乎没有什么损失。比如,在价值30亿美元的空军采购合同中营私舞弊的美国国防部前高官达林·珠云最后只被判处了9个月的监禁和5000美元的罚款,之后即到波音公司担任高管。
政治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在美国,政府官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两种。政务官具有浓重的政党色彩,无论是民选,还是由选举获胜的政党任命,其与当选政党的政治命运紧密相连。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政治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如果发现上级腐败,一些官员可能因为曾经接受过其提拔之恩或害怕自己的政治命运受到连累而不愿揭露甚至帮助掩盖其腐败行为。
廉政风险防控问题重重。美国“州廉政调查”网站曾公布调查报告,称各州政府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形势堪忧。全美50个州中,没有1个州被评为优秀,37个州得分刚刚及格,8个州得分不及格。(罗晨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