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的要求。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这些要求,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明了方向。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是我们党的重要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的政治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刚性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并自觉以政治纪律指导自己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这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根本尺度。无论是谁,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就必须接受党的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党籍。
政治规矩源于政治伦理。其中,“政治”包含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等内容;“规矩”则是古人在制作图形时所使用的工具,所谓“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后来逐渐引申为做事情所应遵循的准则、规则或法度。党的政治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既具有纪律的基本属性,也内含了制度的行为导向功能。
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排在第一位的,二者都围绕着党的方针政策、政治路线而展开,从根本上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都根植于党的性质和宗旨,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具体体现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在强制性和自觉性上具有内在统一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因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是党的重要纪律,其约束的客体和调整的关系都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及其政治行为,必须自觉予以遵守和服从。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互联系和依存
党章是党的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相互联系,也相互依存。
一方面,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保障。党的政治规矩是依据于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等在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经验等在政治实践中的体现,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的体现,尤其强调要加以自我约束。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不仅符合党的利益、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意味着牢固树立了党的意识,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觉悟。有了这样的党性和觉悟,就必然会为自觉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从而能够更好地恪守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的刚性约束,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另一方面,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政治规矩的前提。党的政治纪律是在党员或者党员代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集中体现着全党的意志,也体现着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中的原则底线。党的政治纪律为党的政治规矩的形成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导向和制度导向,引导着政治规矩的形成。由此,党的政治规矩首要的特征就是必须符合党的政治纪律及其所体现出的价值和理念。那些与党的政治纪律及其价值理念不一致的,甚至背道而驰的,就会在不同程度上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必然不成其为党的政治规矩。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政治生活的重要准则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武器,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最可靠保障。如果没有党的政治纪律,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一事无成;没有党的政治规矩,党就会混乱无序,同样一事无成。我们之所以反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是因为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仍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党的政治纪律有明确、细致和严格的要求,任何一名党员违反,都要受到相应的党纪党规的严肃处理。但是,党的政治规矩是循于传统或惯例的、不成文的要求,这就给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以可乘之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或重大决策部署说长道短、妄加评议,忘了自己的身份是党的一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老乡、同学等正常的亲朋友邻关系变成“圈子”关系,私下里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忘了“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的古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身工作生活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情况遮遮掩掩、讳莫如深,既不事前向组织请示,也不事后向组织汇报,忘了还有党组织的存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在重大问题、敏感事项中跑风漏气、暗通款曲,甚至受人请托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手段替人说情打招呼,忘了纪律、规矩其意何在。
“君子小人所为不同,如阴阳昼夜,每每相反。然究其所以分,则在公私之际、毫厘之差耳。”说到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如此做派,谋的并不是党的利益,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是一己之利,乃至一派一系之益,异于公私之分,歧于党性所在。这些行为的共同点是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带坏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风气,破坏良好的从政环境,污染健康的政治生态,败坏党的声誉和形象。同时,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自觉约束自己,又往往是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第一步。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定地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生活的重要准则,我们党就无以净化、团结和发展,党的干部就会离心离德,党就会分崩离析,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动摇。
(作者单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