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4-12-19 18:08:49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发[2014]31号)明确提出,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专项整治工作由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日前,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各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核实;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