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教育部党组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部党组书记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部党组其他成员向党组书记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近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以严格规范管理和加强廉政建设为重点,保障基本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努力推进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迈上新台阶。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鲁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鲁昕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王岐山同志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从事高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这次教育部召开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是教育部党组在抓好高校基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重大举措。据统计,基建工程案件占教育系统案件总数的24%。高等学校要从正党风、正校风的高度,要从爱护干部、教育学生的角度来抓好学校基建领域廉政建设,主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会议对抓好高校基建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定要全面认识基本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市场公平交易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二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立的制度体系等,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和完善基本建设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保障机制,营造个人廉洁自律、集体风清气正的直属高校基本建设氛围。三要抓好关键环节。紧紧抓住规划、决策、招标、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四要创新工作方法。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基本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建立《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探索试点推进负面清单,督促整改,消除腐败隐患。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激励、规范、导向、教化功能。五要搞好专项检查。2015年在直属高校开展基建工程专项检查。每所学校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勘察设计、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建材和设备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六要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教育督导、行政监察、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落实项目经常性审计和定期报告制度。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要设置永久性信息公示牌。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工程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受理群众的举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财务司、国家发改委投资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驻部审计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教育部直属高校分管副校长和基建处长150多人参加会议。(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