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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国际追逃追赃大网 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发布时间: 2014-10-11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收紧国际追逃追赃大网 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0-11 06:28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10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

  同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追捕外逃贪官的大网逐步收紧。这对那些自以为逃到海外就平安着陆的贪官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对那些企图开溜的贪官是最好的震慑,对少数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妄图伺机以公权谋私利者是有力的警示。

  力度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吹响“集结号”

  贪官外逃的消息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频频触动公众神经。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追逃追赃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更是吹响了“集结号”。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在这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加明确。

  7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行动。

  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

  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

  “振聋发聩的讲话、铿锵有力的行动、振奋人心的战果,充分表明了中央惩处外逃贪官、阻断腐败分子‘后路’的决心,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又一具体体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贺夏蓉告诉记者。

  破除侥幸,捍卫反腐败成果

  对外逃贪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很多人出逃前均有接受组织调查、相关牵连人被查、幕后事件曝光等征兆。

  2006年,时任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童白言,在有关部门调查许漯高速建设质量问题后外逃;

  2012年,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原主席温玲在被纪委约谈3天后,离境出逃美国……

  “近期高层多次提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意在扎紧反腐败的网口。如果网口不扎紧,会严重抵消国内反腐的力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说。

  “境外追逃追赃与国内反腐同等重要。无论贪官逃到哪里、逃了多长时间,都要将其绳之以法,唯此才能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才能捍卫反腐败的成果。”贺夏蓉表示。

  在专家看来,当前反腐呈现全面、持久、深入的特点,既拍“苍蝇”,又打“老虎”;既查办在位的,也处理退休的;既惩治国内的,也追捕外逃的,是一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的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的反腐智慧。

  “近段时间,我国强势治理‘裸官’,并强调在追逃追赃之外切实抓好防逃工作,也体现了这一点。”湖南省湘西州委党校廉政法学与制度廉评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说。

  综合施策,畅通国际合作渠道

  有专家认为,在国际追逃追赃方面,我国做了不少努力,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克服的困难和障碍。一方面,与我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和引渡条约的国家主要为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贪官的“避罪天堂”则主要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间司法制度有所区别、人权理解存在差异以及腐败资产归属的利益纠葛等因素,追逃追赃方面的国际合作渠道并不是很通畅。

  记者了解到,追求改变的行动正在进行。一是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克服合作障碍。中国积极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建立,该网络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目前,我国已经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二是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手段,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

  “可派人到国外直接与外逃贪官接触,晓之以理,告之以法,动之以情,让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邓联繁表示,在境外追逃追赃受制双边条约和外国司法制度较多的情况下,劝返是对引渡、遣返等方式的有益补充。据了解,在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中,缉捕归案的前88名外逃人员有40%是通过劝返回国的。

  “中央纪委牵头、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模式将打破国际追逃追赃各自为战的局面,有助于形成工作合力。”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他还表示:“既要追逃,也要追赃,只有追逃追赃并重,才能实现反腐目标。”

  有专家认为,在追赃方面,要健全国内司法体系,创新成本负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不断推进司法国际合作。(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