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山西省监察厅召开厅长办公(扩大)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和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理解“转职能是职责所在,转方式是形势所需,转作风是履职保障”的科学定位,进一步明确“为何转、转什么、如何转”这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凝聚力量,切实把“三转”落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在全国各省市案件审理室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冯改朵要求要深刻领会张军书记讲话精神,通过认真学、反复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冯改朵厅长强调,行政监察机关原来承担了许多不是主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现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移交工作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关键时期,对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实力、政治定力都是巨大的考验。我们必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一要转思想。坚定不移、该转就转。参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内容,明晰主业主责,该移交的迅速移交,不揽权、不恋权。二要抓作风。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调研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的讲话,深学细照焦裕禄精神,仔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好委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重落实。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三转”最终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机关各厅室(中心)要迅速开展“回头看”,对2014年1至5月份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攻坚克难,认真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委厅机构改革的平稳推进和2014年行政监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