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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书记:搞好三转 各级党委首先要转好
发布时间: 2014-06-05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省委书记:搞好三转 各级党委首先要转好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5-27 19:08

  5月19日,中央纪委召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之后,山西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5月21日,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关于中央纪委“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的汇报。5月21日,省纪委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特别是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5月22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学习讨论。5月2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特别是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山西实际,研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

  省委书记袁纯清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贯彻落实党章规定,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水平的重大举措。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精神,全面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大意义、实质内涵,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袁纯清强调,搞好“三转”,各级党委(党组)首先要转好,真正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坚决落实到行动上;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发挥统揽全局作用,着重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更好聚焦主业、履行职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全面增强履职能力;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袁纯清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抓好主责主业,在调整健全机构的同时,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作风,把更多精力放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来,努力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李兆前在省纪委常委会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工作着力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发展、集约发展。

  李兆前要求,落实好“三转”要注重抓好五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基本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监督执纪问责抓起来,做到聚焦中心任务。要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好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点”、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强约束”,以严格的制度、程序保障“三转”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明确工作目标。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把应该做好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到位,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一“本源”上来。三是要统筹协调资源。以内设机构调整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为载体,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条件下,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把各种工作资源主动向主业倾斜,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工作合力。四是要积极主动作为。推进“三转”不能等待观望,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得好”的问题。要从更高层次去推动,用制度机制固化“三转”。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三转”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手软、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为落实“三转”要求提供保障。

  李兆前强调,当前“三转”的方向、目标、原则和任务都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依靠党委(党组)推进“三转”。各市纪委书记、各纪检组组长,要立即向党委(党组)汇报“三转”专题研讨班的精神,督促党委(党组)抓好贯彻落实。要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纳入整个组织机构的分工、布局中全面谋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与主责部门联系沟通,做好相关职能转变的衔接工作,做到上下同转、内外同转。二是转变认识推进“三转”。要坚决反对固守惯性、抱残守缺,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敢于得罪人,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转到位。三是严格标准推进“三转”。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是不是得到加强,党风政风是不是得到好转,腐败蔓延势头是不是得到遏制,反腐败斗争是不是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为衡量“三转”成败与否的重要标准。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决不允许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要严肃组织纪律,对拖延“三转”、干扰“三转”、抹黑“三转”的,严肃追究责任。按照中央纪委的意见要求,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精简,在原来的156个调整精简到20个的基础上,再精简到13个;按照中央纪委批复,落实好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的各项具体任务,力争6月底前完成;同时着手部署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改革,统筹开展其他各项工作。(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