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集中培训160名派驻机构办案人员
山西廉政网站 www.sxlzw.gov.cn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办案”的要求,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致力于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联组的办案工作,专题研究并组织制定了《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联组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暂行办法》。为落实好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和强化派驻机构和联组办案工作,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组织省直派驻机构和联组的160多名办案人员进行了查办案件集中培训。
按照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兆前的要求,集训班专门安排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重点解读、深刻理解中央纪委提出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驻在部门要专司纪检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不准作其他任何分工的明确要求,重点就新一届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等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释和讲解,通报当前反腐败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分析自身的现状和不足,强调突出责任意识和顺应改革的必要性,使大家切实增强聚焦主责主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针对近年来省直派驻机构和联组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培训重点就此前出台的《派驻机构联组案件查办工作程序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和阐述,明确规范规定线索管理、自办案件和交办案件的查办、案件审理以及立卷归档等流程,使派驻机构和联组的办案人员掌握了查办案件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此次集训着眼于提高办案能力,特别是提高谈话取证能力,组织了实用性很强的交流训练,具体由委领导和主要室主任就案件查办程序、案件查办谈话取证策略方法和证据处理尺度把握等结合案例进行业务讲解;重点由办案资深骨干对典型案例用PPT课件的形式,深入剖析了“省交通厅系列案件”窝案、串案的复杂性和被调查人的“期权”运作,“山西潞安案件”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等新领域高科技违纪现象及被调查人的反侦查意识强等案件新特点,使大家切实提高了办案工作实际能力,增强了办案工作的自信心、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