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院纪检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 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各二级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落实落细,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