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工院党[2015]5号
中共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晋发[2014]32号)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 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制定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
一、学院党委履行集体责任的措施
1、履行党委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职责,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学院党委将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议,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落实省委“六权治本”要求,履行权力制约和监督责任
(1)依法确定权力。对学院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明确各职能部门行使权力的边界。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2)科学配置权力。按照效率优先和权力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做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从而形成有效制约。
(3)制度限制权力。制定出台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能干什么列出来,防止越权、渎职和不作为,解决“牛栏关猫”的问题。
(4)阳光使用权力。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党务、校务和各部门办事公开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
(5)合力监督权力。统筹发挥纪检、监察等专门监督部门的作用,发挥工会、宣传等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6)严惩滥用权力。坚决惩处各种滥用权力的行为,切实做到“权力出笼子、就让人进笼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履行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创新干部交流、轮岗、选拔、任用等措施,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 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党委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2)坚决贯彻王儒林书记“以铁的决心从严治吏”的讲话精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干部选任“责任倒查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票否决制”。
(3)坚决遏制干部“带病提拔”、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调整干部“带病在岗”、预防干部“提拔后生病”,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学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干部选任工作研讨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建立约谈制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执纪保障责任。
学院党委坚决以“零容忍”态度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通过建立约谈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督促落实,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5、坚持作风建设,保证群众利益,履行纠风正纪责任
(1)从严执行“八项规定”。要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到全院各项工作中,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思想。反对“四风”的新成效,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大胆、经常、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3)严格落实学院规章。学院党委将已制定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晋工院党【2014】8号)》等文件的落实列入干部年度考核规划,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以作风促教风、以教风带学风,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营造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校园氛围。
6、构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1)深化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结合学院实际,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3)不断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录取、对外合作、校办产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党政办、组织、人事、教务、后勤、学生、宣传、财务、审计、科研等多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费报销、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庆典、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个人履行责任的措施
(一)党委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措施
1、党委书记、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党委书记、院长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党委书记负责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反腐倡廉工作。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4、党委书记、院长与纪委书记共同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党委成员、相关处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5、建立党委书记、院长群众接待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校内开设举报信箱,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查办理,坚持不懈地反对 “四风”。
6、党委书记、院长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学院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对各系部、处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措施
1、分管院领导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系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年内适时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党委汇报。
2、督查分管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系部、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的履职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的落实。
3、分管院领导要督查适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通报,每月1次的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4、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设备采购、招生就业、职称评审、教师招聘、基建维修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设置风险控制点,杜绝“一支笔”审批。
5、分管院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一线,实地了解教学、管理运行情况、了解广大师生需求,听取意见建议。
6、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宣传橱窗、电子屏、校园网等为载体,每季度安排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在重要时间节点,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做好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8、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系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且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处室 (系部)主要负责人与本处室同志,每半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9、纪委书记做好新任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10、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多、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系部、处室,分管领导约谈分管系部、处室负责人,落实约谈制度,并责令整改到位。
1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2、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以身作则,教育管理好身边工作人员。
1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发: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报:省高校工委
送: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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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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