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各总支、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分管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完成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院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一、强化政治纪律教育,确保院党委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要纳入学院的整体工作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院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及各党总支、支部)
2.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教育,着力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强化政治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做到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党政办、监察室)
3. 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他们规范行政、廉洁行政。(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 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各部门配合落实)
5.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注重节约型校园风气的养成。督促全院各单位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后勤服务等单位的工作作风。(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配合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室、后勤处)
6. 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创建廉洁和谐校园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和学风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思政部;配合单位:宣传部、监察室、团委、学生处)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激励、自律和他律机制,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教学科研中心、教务处、监察室、宣传部)
8.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贯彻落实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创优教育发展环境。(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配合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9.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要严格党内生活,按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监察室)
10.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改进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推进教职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监察室、工会)
11.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畅通诉求渠道。定期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工作。(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三、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12. 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人事调配﹑职务职称评审与聘任,绩效工资评定与发放及干部的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和规定,规范和完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监督措施,预防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组织部、监察室)
13. 加强干部人事管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选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作用监察机制,完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配合单位:监察室)
14. 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严查违反制度规定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15. 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按程序办事。(牵头单位:基建处;配合单位:财务处、监察室)
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警示教育,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加强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要认真执行采购工作招标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商业贿赂、玩忽职守、损失浪费等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牵头单位:设备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7. 继续完善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认真执行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牵头单位:招就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18.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大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牵头单位:财务处;配合单位:监察室)
19.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要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和公示,实施“阳光收费”。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牵头单位:财务处;配合单位:监察室、教务处、成教部、后勤处)
20.在学生入党、评优选先、各种奖学金评比等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公示征求意见制度。不断加强学生的学风考风建设,推进诚信教育。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团活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社团经费收支行为,引导学生社团活动健康发展。负责做好对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工作纪律,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侵占和挪用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学生处、团委、各系部;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1. 加强对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校园安全。加强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牵头单位:保卫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2.后勤保障廉洁高效。后勤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办事程序,改进后勤服务工作作风。严格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财务工作制度,规范财务手续,执行财经纪律。(牵头单位:后勤处;配合单位:财务处、监察室)
23. 加强图书购置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图书资料管理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图书采购的招标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在图书借阅、管理中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未经批准的费用。(牵头单位:图书馆、教务处;配合单位: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以上任务和责任的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送专题总结,
2、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搞好组织协调与配合。要熟悉、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对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院党委、院纪委请示、报告。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形成抓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3、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肃责任追究。院党委对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履行责任制职责,屡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得不到纠正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