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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9-01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晋工院纪[2011]13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以及《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贯彻落实< 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为我院示范院校的进一步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院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修订尚不完善的制度,增补原来缺失的制度,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2、按照突出重点,既有系统性又有操作性,既管用又好用的原则,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构建民主、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到2011年底,建成具有我院特色的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立足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1、加强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将《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纳入“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并完善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处级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2、加强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并完善党委中心组每学期安排一次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制度,联系学院实际,务实忌虚。
3、坚持并完善每年初党委组织召开一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制度,总结上一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工作。
4、坚持并完善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新任处级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的制度,坚持新任处级干部与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
5、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掌管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6、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      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大宣教的整体合力。
7、开展反腐倡廉集中宣教活动。将每年10月定为我院“反腐倡廉宣传月”,集中校内各种媒体资源,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使廉政教育真正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8、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结合教师节,每年9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教育活动。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院
1、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修订《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学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制度。
2、落实校务公开。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各系(部)、处(室)要制定本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本部门落实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3、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精神,招就办等有关部门要针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建立预防制约制度,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要依法规范加强对各类办班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
5、深化学院人事、工资和住房制度改革。在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改革过程中,按照学院决策程序办理。
6、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和完善由财务处牵头的年终财务大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杜绝“小金库”。
7、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完善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尤其是对施工单位入围、专家评委产生、变更签证、认质认价、资金结算等环节,制定易于操作、便于监督的制度规范。
8、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物资采购的有关制度。形成信息公开、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监督到位的物资采购机制。
9、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教职工住房调配管理办法》,规范住房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制定《水电煤气暖管理办法》,节能降耗。
10、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制定规范学术行为的管理办法。
11、建立健全问责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廉政工作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院党委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四、完善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驶
1、加强院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坚持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院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会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坚持和完善每年一次的党委委员向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业绩、廉政情况等,自觉接受评议监督。
3、党委委员要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每年至少一次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的谈心活动。
4、党委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
5、加强对院(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院、处级领导干部一年一次的述职述廉制度,重视对述职述廉程序的监督和民主测评结果的运用。建立对院(处)级干部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布。
6、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有效考核和监督的制度。
7、纪委监察室要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学校资产运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职务职称评聘以及招生、考试、收费等制度的监督。
8、配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对各系(部)、各处(室)的上下级管理机制和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制约机制的建设。财务处不断完善学院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
9、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增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接收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10、大力推进行政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改善行政管理。
11、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和领导干部在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
12、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并落实行政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的机制。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健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机制。
13、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室与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研究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监督资源,及时沟通监督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五、查处腐败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1、发挥查办案件的惩处和教育功能。结合我院实际,今后继续重点查处发生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后勤产业、损害群众利益等商业贿赂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2、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意见》。查办案件的情况及时向院党委和省教育厅纪工委汇报。落实教育部“一案两报告”制度,案件办结后,及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分析发案原因,进行警示教育,堵塞管理和监督上的漏洞。
3、坚持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4、强化责任追究。对于由于失职、渎职造成学院工作重大延误和学院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的事件,要及时立案调查。
5、加强我院纪检监察工作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起与省、市、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联系制度到2011年底逐步形成于省、市、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共同预防我院职务犯罪的协调工作机制。
 
附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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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贯彻  预防腐败  体系  实施意见
送:院领导
发:各党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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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