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2 05:09: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20〕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晋教高〔2021〕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

                    2.入学时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

                    3.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

                    4.没有考试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课程不超过5门,无考试作弊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经所在学校推荐。

  (二)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服兵役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历。

                    3.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我省户籍的义务兵。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的方式。所有参加我省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含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并提交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时至4月17日18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缴费,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缴纳报名费、专业测试费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各报名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报信息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报名资格。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普通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的院校均设立报名点。

  (一)编制、打印考生号

                各报名点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考生号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为年份代码21,第3、4位为山西省代码14,第5、6位为各市代码,第7、8位为各报名点代码,第9、10位为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类别代码,第11至14位为考生顺序号。

  (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考生报名前须先到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在毕业学校领取,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在户籍所在市招考机构领取。

                    2.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的考生另需缴纳专业测试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另需缴纳口语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3.考生要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本专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报考。其中,报考财经类、法学类、传媒类、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水利类、环境化工与食品药品类、地质矿业类、农林园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类的考生按照专业大类报考,报考艺术类、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的考生按照专业报考。

                    4.考生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

                            (2)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照片。

                            (3)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照片。

                            (4)符合获奖录取加分的考生还须提交获奖证书照片。

      5.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与其他专升本考生一同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报的信息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写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

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查时应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对退役复学人员还应审核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查时应审核考生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思想政治品德、高职高专毕业证、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由毕业院校党组织负责考核;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考核。考生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关栏内。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各报名点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各报名点保存3年。

  (五)信息校验汇总

各报名点负责本报名点报名信息的校验汇总并报各市招考机构,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内报名点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校验、汇总,核查无误后上报省招考中心。

三、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组织,在5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体检医院须设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生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将体检结论认真填写在《考生体格检查表》上,加盖医院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须在《考生体格检查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各报名点须按规定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市级复检医院体检,5月20日前作出复检结论。考生若对市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在5月25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以终检结论为准。对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对体检信息无误后,于6月5日前按要求将《考生体格检查表》和体检信息光盘(一式四份)报省招考中心,《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备查。

四、考试

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参加专业基础课(科目一)、公共基础课(科目二)两个科目的考试,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50分,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00分),总分为300分。

报考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另加专业测试,英语专业另加口语测试,专业测试或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21年6月9日

8∶30-10∶30   专业基础 (科目一)

15∶00-17∶00  公共基础 (科目二)

色彩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8∶30-11∶30,时间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马扎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五、录取加分

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励的考生,可享受录取加分。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在全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加分登记表》并交报名点。报名点于6月1日前交各市招考机构,市招考机构于6月5日前交省招考中心审查。

审查合格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六、免试生

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与其他专升本考生一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体检、填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工作程序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全省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财经类、法学类、传媒类、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水利类、环境化工与食品药品类、地质矿业类、农林园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类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大类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医药卫生类,艺术类中的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教育类(加专业测试的专业除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教育类中的英语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按照专业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中的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统一划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

为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若考生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

八、加强领导

1.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的重要举措,各报名点要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也是育人”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本校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订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培训。专升本考试报名宣传培训实行报名点负责制。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多途径宣传我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政策规范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严格。

3.严明纪律。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


1.png


3.jpg

2.jpg

转载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