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推荐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成员由班干部、贫困生代表、普通同学组成,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约5人),名单在班级公布后,将评议小组名单于10月18号交回系办公室;
三、学院要建立学生贫困档案,请各班督促所有学生务必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盖章,于10月19日前以班为单位交回系里;
上交以上两表后,各班申请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需要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只需提交1份申请书(不能过于简单,要有封皮)和相关证明即可(相关证明包括其它困难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具体可参照文件上第三章第八条各情况出具证明);
四、国家奖助学金评程序:1.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和相关表格、资料;2.全体学生进行评议;3.各班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资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4.对评议情况进行班级公布,如有异议要认真处理,无异议后形成书面评选报告,并报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
五、注意:学校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严格,班级评议时不允许投票、不允许均分、不允许摊派,并且有欠费、违纪、旷操等情况的同学不允许参与评议。
建筑工程系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