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岗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设置各类岗位数量和岗位等级,明确岗位聘用条件和相关待遇,学院向各部门下达各类岗位数额,各部门负责公布岗位。
2、个人申报
本人向拟申报岗位所在部门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
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聘用资格和聘用条件进行审核。
4、部门评议
所在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推荐或拟聘意见。
5、学院评议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提出的推荐或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选,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