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
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任职资格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安排,凡符合下列条件,申报工人技术等级任职资格考核的工人,请务于5月5日前上午10时前,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及复印件、现任等级工证书及复印件到人事处报名。
2017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任职资格简要申报条件
申报等级 | 类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取得下级证书时间 | 备注 |
高级工 | 晋升 | 1998及以前 | 2013及以前 | 依据现行规定 |
1985以前 | 2016及以前 |
直接申报 | 1977及以前 | / |
技师 | 晋升 | 1993及以前 | 2013及以前 |
1994及以前 | 2013及以前 | 大专文凭及以上 |
1977及以前 | 2016及以前 | 依据现行规定 |
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