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8 级(2019 级 3 2)顶岗实习及其他教学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4 16:13: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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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

【时 间】 2020 年 10 月 9 日

【编 号】 (2021)第 2 期 总第 58 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 2018 2019 3+2顶岗实习及其他教学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 2018 级(2019 级 3+2)下一阶段顶岗实习及其他教学工作做如下补充安排,请各教学系按照教务处前期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8 级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和本补充通知认真做好相关班级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一、顶岗实习工作

2018 级(2019 级 3+2)顶岗实习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含毕业答辩)全面结束。学生寒假休息及返岗时间,根据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的具体安排要求和学院教学进程执行。

二、补考工作

1、2018 级第五学期(2019 级 3+2 第三学期)学期补考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0/2021 第 2 学期第二周周三)进行。补考结束后,请各教学系务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前完成补考阅卷并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及时通知到学生。

2、2018 级(2019 级 3+2)毕业补考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进行(2020/2021 第 2 学期第三周周三)。

三、毕业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2021.5.24—2021.5.28(2020/2021 第 2 学期第 13 周)

2、答辩形式:各教学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企业现场答辩、线上答辩等形式进行。

3、成绩录入:各教学系务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18:00 前完成毕业顶岗实习与答辩成绩的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到位。要将学院整体安排尤其是学期补考、毕业补考时间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各教学系和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密切联系,做好寒假在岗学生摸底、工作生活指导、心理关怀等工作。务必掌握每位学生尤其是寒假在岗实习学生的基本信息,不得出现指导管理缺位。要关注寒假春节期间在岗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做好相关工作。

3、要按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级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校、家、岗协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按要求上报实习台账。

4、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及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0)120 号】精神,加强对离岗、返岗、在岗学生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与寒假期间仍有学生在岗实习的单位的联系,要求实习单位要关注学生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并按照当地和企业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防疫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