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19-05-14 17:09: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对于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党支部应主动关心,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
、明确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他们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及时落实12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3
、确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1)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报。


2)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人事科汇总,备案。 

4
、经常教育培养、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方法: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
、定期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6
、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


1)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列入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7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8
、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9
、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政审后形成综合报告,并附上有关旁证材料。 

10
、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11
、审定发展计划??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初审。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支部(总支),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12
、集中培训计划发展对象??党委。培训时间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入党培训教材》等。13、提出发展意见并报党委??党支部。对计划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应附: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和自传,《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短期集中培训小结;政审和旁证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原始记录。 

14
、党委预审并公示??党委分管书记、组织委员或组织科。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10天前,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
、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入党介绍人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但也可由介绍人自己约请或党支部另外指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由党支部审阅。 

16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并将决议等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党支部。基层党委应委派党委委员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程序:


1)申请人汇报;


2)介绍人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审议情况;


4)大会讨论;


5)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投票情况作出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内)。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
、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
、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支部上报后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若因调查发展对象的问题而未能及时审批,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退回支部重新复议。 

19
、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科。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
、与预备党员谈话、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科。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信息表并录入党员信息库。


4)填写《审批新党员通知书》,通知支部,并报市委组织部。


5)宣誓仪式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和范围举行。 

21
、预备期考察??党支部、入党介绍人。


方法: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4)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


5)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6)党支部每季度分析讨论一次。 

22
、到期提出转正??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应向预备党员提示其转正的时间。 

23
、支委会讨论、提出意见并进行公示??党支部。在召开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10天前,对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24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上报党委??党支部。基层党委应委派党委委员列席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支部作出决议。 

25
、党委会审批??党委。


填写党委审批意见:


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明确延长预备期的期限(时间:从预备期满之日起算),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将材料及时归档。 

26
、通知党支部??党委组织委员。填写《审批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通知支部,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7
、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