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请据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本次却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宣传、信息收集与考核评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須符合以下要求:
1.一年级学生:思想品质优,无任何讳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已修完大一第一学期全部课程,无不及格情;
3.注册手续齐各,擻清学费及其它应繳费以
4.符合《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转专业相关内容要求
二、转专业学生申请,考核流程
1.请各系组织一年级班主任,通过班会班级工作群等方式,将转专业工作与接收计划(附件0宣传到20蓋级的每一名学生
2.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须符合转入专业的具体要求方可填写《山西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务必于3月10 月(周四)17:00前将申表交回所在系进行出审核,逾期不候
3.各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转出学生名单》(附件3,盖章)、学生《转专业甲清表》于3月11日《周五〕1之00 前统一交回学生处(龙潭校区交到行政楼学生处106室 申希;唐槐校区交到b116学生处324室 刘琛〕
4.学生处汇总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转入系。转入系收到名单后,于3月12日到14日通知学生到本系部进行资格审核、专业考试;
5.转入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初选名单,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考核结果(附件4)盖章后于3月15 日(周二)17:00前报回学生处(地址同上)。
三、 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请严格遵照《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节“转专业与转学”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2. 通过对口升学、二三转段入学、艺术类等特殊形式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含通过自主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3. 合作单位订单培养或现代学徒试点培养的。
4.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5. 在本校学习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的。
6. 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7. 经学校认定不合适转专业的或无正当理由。
8. 原则上转专业不允许跨校区进行。
学生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