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0 22:22: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附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0.14”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10.21”沈阳饭店燃气爆炸、“10.24”江苏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炸

等灾害教训,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

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1]65)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消防宣传月”为契机,有针对性地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二、活动时间

202111月初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四、活动内容

()开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在“消防宣传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主动邀请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辅导,主要开展正确进行火灾报警、正确

扑救初起火灾、正确进行火场逃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施的培训,让师生员工懂得本区域火灾的危险性及预防火灾的措施,注意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并及时处置汇报等。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在“消防宣传月”广泛安全教育活动,主动邀请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对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辅导,主要开展正确进行火灾报扑救初起火灾、正确进行火场逃生、正确使用灭火器的培训,让师生员工懂得本区域火灾的危险性及预防火灾的措施,注意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并及时处置汇报等。

(二) 建立消防教育宣传阵地。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网络课堂、新媒体、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网站、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等渠道刊播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在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标识、消防宣传橱窗等。

(三) 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按照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本单位辖区内是否设置易可燃彩钢板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食堂、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通勤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设施设备。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全面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清除,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做好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是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学院安全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和建立与消防专业队伍、机构,以及专业人员的合作机制,加强对学院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积极探索校园消防

工作有效手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开展校园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将择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推广。

各部门、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总结于1210日前报保卫部103室。

联系人:高荣强 电话:13753112246

电子邮箱:77756858@qq.com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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