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共党员的第一门必修课,在2022年7月29日晚上20:00,现代化工系21级入党积极分子曹永聪通过钉钉直播的方式带领大家学习了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这一主题内容.
通过学习党的组织制度,全体积极分子对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有了新的认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其中,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通过本次学习,我们了解到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就能够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一个团结的党、一个纪律严明的党,必将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在“两个建成”的征途上阔步前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一名党员自然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事业成功的保证,政治纪律则是保证之保证,根本之根本。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努力学好党的理论知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定理想与信念,按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各种外部环境所诱惑,最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