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薛燕梅等13名同志为 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05 12:05:29   作者:交通工程系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薛燕梅等13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各班级团组织推优工作,以及征求相关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经本系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并报院党委备案,被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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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1115——202111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351-335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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