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教学的基本依据,选用优质教材对于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工作,严格意识形态审核,保证教材质量,根据中央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思政部关于教材和教学资料选用的管理办法。
一、选用教材的范围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选用。必须选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得征订和使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教材选用。优先选用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统编教材、获奖教材。鼓励教师根据教育教学实际,编制适合我院教学的优秀校本教材,并择优使用。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一)教材选用应在每学期期末 进行,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二)教材选定原则上由此课程任课教师向系部推荐,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以及相关背景信息。
(三)教材选定必须召开有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系部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教材选定会。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要求,筛选最适合的教材,选定会应提交至少两种以上的同类教材供选择。
(四)教材选定后,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报部门主任、教务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部门存档。
三、对选用教材的质量管理
(一)教材选用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和所在教研室主任应随时关注选用教材的使用情况,一般应在半学期内收集学生对选用教材的意见。
(二)选定教材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需追究相关教材选定人员责任。
四、教材样本的保存归档
及时对历年教材分类,进行保存。
思政部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