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工院党[2016]8号
关于印发《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
见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院教代会的作用,切实做好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政议政权,制定了《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见面制度实施办法》(附后),已于2016年1月15日经院党委审定通过,现予以下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