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原则
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关于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之规定,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现将体检和考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留意接听电话,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人事部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招聘录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学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见附件2)参加体检。
2、体检表正反打印,将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粘贴到体检表“相片”处。
3、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上午请保持空腹。
三、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351-3350560
附件:
1.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2. 体检表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