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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2024-01-25  点击:[]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公示

院公开[2023]第97号

公开部门:党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1-3350198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办公电话: 0351-3350484

公开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

在公开期限内,若对公开事项有疑义可向公开部门咨询,若有异议向监督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公开事项内容如下: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山西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信息公开情况予以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1月12起至2023年11月8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建立和实施了“院领导主抓,党政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部门(单位)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高效通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永清 宋 军

副组长:李茂林 蒋 鸣 徐洪波 蔡红新 郝赳赳

成 员:韩卫红 张 兴 常慧玲 张会娟 吴靖龙 王 宇 庞其森 安志飞 李文新 马培相侯向东王玉清 刘根庆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其中,学院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

(二)积极进行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对高校信息公开的要求,学院制定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各部门、单位以《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详细目录》为依据,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公开范围广、内容全面。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施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把信息公开考核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评价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学院纪检监察室和工会负责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和考核评议组织工作。

(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学院积极组织各部门专管信息工作的人员,对信息公开相关业务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渠道。一是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二是党代会、教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工作推进会等;三是公文、纪要、通知等;四是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本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2629件。其中学院门户首页网站以要闻、通知公告、讲座预告、学院动态及媒体聚焦等形式公开信息597件,各部门、单位二级网站以张贴公示、下发通知、相关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1285件,通过企业微信、电子屏等公开信息248件,通过公示栏公开信息111件,通过文件形式公开信息305件,通过党委会会议纪要、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形式公开信息83份。具体情况如下: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的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常年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2)学院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以年度工作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文件形式予以公开。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和“十严禁”有关规定,做到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周密部署,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通过校园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专题网、山西省招生考试网、《中国大学指南》等媒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公开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考生资格、录取名单等情况。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分门别类地公开具体招生政策和程序、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考生网上咨询,确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3.财务预决算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学院财务预决算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学院年度财务预算通知、年度财务决算通报均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2)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公开情况。学院每年均以文件形式就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要求等作出具体说明。每年收取学生的各类费用均在学院收费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文件制度,落实奖贷勤助工作。通过下发文件告知评选信息,认定和评选过程中,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学生的申请材料,通过教学系初审、学生处审核、公示等环节,经学院有关会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2)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推优工作。

(3)学院按照《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违纪行为及所面临的处分。处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处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分结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处分决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告知学生本人,予以教育。同时将学院申诉处理有关规定告知学生,学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据申诉程序进行申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流程、申请途径、处理时限、联系方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2-2023学年,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和邮件,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各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加强,教学系部及各职能部门的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学系信息公开的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举措:一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流程,完善教学系信息公开的目录,深入拓展学院信息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成效。三是完善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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