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公开[2015]第027号
公开部门:后勤处 办公电话:0351-3350064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办公电话: 0351-3350484
公开期限: 2015年10月26日 至2015年11月01日
在公开期限内,若对公开事项有疑义可向公开部门咨询,若有异议向监督部门反映。
公开事项内容如下:
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资【2008】139号)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我院拟对2001年12月购进的东风牌中型载货汽车进行报废,所报废车辆符合“使用到期”。
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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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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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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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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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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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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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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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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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牌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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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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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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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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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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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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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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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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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勤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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