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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八)———体检和考察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7 09:35:00 点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原则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之规定,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现将体检和考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留意接听电话,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人事部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招聘录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按照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见附件2)参加体检。

2、体检表正反打印,将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粘贴到体检表“相片”处。

3、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上午请保持空腹。

三、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最多3次)。

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联系电话:0351-3350560


附件:

附件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表.doc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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