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2〕88号)及《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赛区合作企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需征集合作企业的赛项
序号 | 组别 | 赛项名称 | 合作需求 |
1 | 学生组 |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 比赛场地,技术支持 |
2 | 教师组 |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 比赛场地,技术支持 |
3 | 学生组 | 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4 | 教师组 | 新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5 | 学生组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6 | 教师组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7 | 学生组 | 化工生产技术 | 比赛仿真软件,技术支持 |
8 | 教师组 | 化工生产技术 | 比赛仿真软件,技术支持 |
9 | 师生同赛组 | 化学实验技术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10 | 学生组 | 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11 | 教师组 | 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12 | 师生同赛组 | 大数据应用开发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13 | 学生组 | 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 | 比赛软件,技术支持 |
14 | 教师组 | 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 | 比赛软件,技术支持 |
15 | 学生组 | 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16 | 教师组 | 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 | 比赛设备,技术支持 |
二、基本条件
企业规模、企业资信、纳税情况、社会声誉、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校企合作基础等为准入依据。
(一)独立法人企业。合作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赛事活动或赛项所需的货币、实物或服务。
(二)企业类型。合作企业须注册3年及以上,具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原则上是生产性、服务性实体企业。
(三)企业社会声誉。合作企业应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近三年参与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没有违反合作协议和大赛制度等行为。
(四)有技能竞赛合作经历,提供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设备价格合理。对接国赛项目的省赛赛项,原则上合作企业应按国赛技术要求提供设备或技术平台。
(五)提供设备、技术平台的合作企业,遴选评价指标应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遴选评价标准。
优先考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部公布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教育部公布的1+X证书制度试点企业;山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三、大赛合作企业的权益
合作企业享有使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应合作赛项比赛品牌进行有限宣传的权利,包括经大赛办或赛项执委会同意,在所属行业内使用“本年度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应合作赛项”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和展示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等。
四、赛项合作企业遴选要求
合作企业必须符合合作企业准入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大赛技术平台必须满足赛项规程的规定要求,必须与申报赛项相匹配且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必须保证竞赛器材供应及时,确保比赛能够顺利进行。
五、遴选会议基本情况
(一)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根据专家评审得分,确定合作企业。(如赛项技术平台需多家企业提供,可多家企业联合申报,多家企业整体评价赋分)
(二)遴选地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智慧教室。
(三)遴选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8点30分。
六、材料提交
请有意支持大赛的企业,于2023年9月6日12点前,将2023山西省第十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合作企业(合作意向情况)统计表(附件1)、企业合作意向书(附件2)和合作方案(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报送至赛项组委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教务部,张雍欣老师处)
联 系 人:张雍欣 0351-3350100 19135311722
邮 箱:sxgczyxyjwc@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号
邮政编码:030000
山西省第十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组委会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代章)
2023年9月1日
附件1:2023山西省第十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合作企业(合作意向情况)统计表
附件2:企业合作意向书基本内容框架
附件3:合作方案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