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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临时用工招聘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8 16:00:46 点击:

为满足学院教育资源规划中心的工作需求,加快学院唐槐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聘期

临时工,2名,聘期1年。

二、工作地点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

三、岗位职责

岗位1:配合教育资源规划中心完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

岗位2:针对学院已完工项目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等提出合理化可实施意见。

四、任职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3、专业要求:

岗位1:建设工程管理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

岗位2: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

4、工作经历要求:具有工程管理或园林工程领域实际现场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

5、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管理或园林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国家级一级以上相关注册执业证书。

6、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含),相关专业从业经验特别丰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考虑,最高不超65周岁。

五、招聘程序

1、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及《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见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临时用工-姓名-手机号”。

2、资格审查:学院教育资源规划中心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教育资源规划中心统一安排,体检需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费用自理。

考察由我院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

5、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体检和考察通过后,根据学院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六、福利待遇

新聘临时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学院临时用工薪酬发放规定执行。

七、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43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351-7975333

电子邮箱:sxmyjj@163.com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为学院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附件: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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