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学院于2020年8月29日组织了体检,有5名考生未参加体检,其中1名为孕妇需延期体检,另外4名考生均做出书面声明自愿放弃本次招聘录用资格。学院根据相应岗位考生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确定了4名体检和考察人选,现将体检和考察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留意接听电话,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招聘录用资格。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按照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见附件2)参加体检。
2、体检表正反打印,将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粘贴到体检表“相片”处。
3、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上午请保持空腹。
三、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联系电话:0351-3350560 王老师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0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