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0 16:58: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鼓励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现将我院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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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应征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024届毕业生




02

应征条件




(一)身高:

男性 160cm以上,女性 158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视力:

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四)年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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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8月10日18时

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山西征兵”微信公众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检初考

学校将会积极配合杏花岭区武装部对预征兵员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三)体格检查

应征男青年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男青年本人,应征男青年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征兵办公室的体格检查。

学院建议有意向参军的同学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本校)应征报名参军,尤其鼓励2024届毕业生从学院应征报名参军。学生工作部将集中统一为从学院应征报名的同学办理应征入伍初审、体检、政审及役前训练相关盖章手续及其他事宜。

(四)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

(五)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

将预定新兵名单在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各县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择优批准入伍,凭《入伍通知书》享受政策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04

大学生参军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以县(市、区)为单位,取消城乡差别,统一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计发。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应征报名并且成功走兵的学生将获得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给予的光荣应征入伍优抚金6万元/年的奖励,义务兵服役两年共计12万。退役后在领取到大专毕业证书的前提下可免试专升本,其余优抚政策入伍后部队给予。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计发。

(二)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

本科毕业生不低于8000元/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4000元/人。

(三)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其服役年限,按照每年450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免费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

(五)入伍就业保障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

(六)资助补偿学费

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七)退役复学

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合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退役升学

从2022年起,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本科生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读研。从2022年起,教育部设立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九)退役就业保障

安排工作: 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了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出现役后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十)优先选拔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组织部门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鼓励退役军人到城乡基层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十一)自主创业支持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相关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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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征兵咨询地点:龙潭校区行政楼806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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