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远山
两会刚刚结束,中央第三轮巡视就正式启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轮巡视在常规巡视之外,首次进行专项巡视,巡视对象有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一时间,“专项巡视”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开创了新局面,打“老虎”、拍“苍蝇”的实绩赢得了广泛认可,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中央巡视组和巡视制度也备受关注。去年一年间,中央巡视组共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巡视,发现的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了5倍,巡视组“黑脸包公”的声誉逐渐在民间传播开来。
巡视制度之所以能“发威”,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制度创新。一改过去巡视内容比较宽泛、按部就班等做法,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地区和单位、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组建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了解情况……正是因为改进了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新招硬招迭出,才能激发制度活力,取得明显成效。
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制度创新也应马不停蹄向前进。此次推出的专项巡视,就是巡视制度的新探索。所谓“专项”,就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开展巡视,哪个地区或单位问题多,就向该地区或单位派驻巡视组。问题之所在,就是巡视之所向。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这种灵活机动的“打法”、除恶务尽的态度、“钉钉子”的韧劲,打破了常规定律,既可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找准重点、击中要害;又能通过“摸不着、料不定”的多变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增强各级干部“伸手必被捉”的敬畏心理。灵活性和威慑力兼具,就能稳、准、狠。正如王岐山同志指出的,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使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日益复杂,纪检监察机关承载的社会期待越来越高,可谓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干一寸胜过说一尺,只有把专项巡视的制度设计落到实处,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竖起耳朵探查动向,让巡视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才能凸显反腐威力,交出群众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