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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哈佛案例--学生为主,教授为辅的PBL教学法
发布时间: 2015-12-11 10:13: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转载   浏览次数:

 

维廉教授(加州大学圣地亚哥校区比较文学教授),以去年在哈佛商学院PCMPCLProgram on the Case Method and Participant-Centered Learning,参与式个案教学方法)的例子,向与会的来宾分享他所学习到的经验。

哈佛商学院自1908年成立以来,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在这美国知名的名校中,培育了许多业界与学术界的优秀人士,而究竟哈佛有什麼样的经验,是值得台湾教育学习的呢?

任维廉表示,哈佛MBA个案教学法不同于传统老师唱独角戏讲授知识,而是透过众多个案,学生须主动参与,老师的角色是仅从旁协助其认为学生该知道的,任维廉说,如果用传统演讲的方式上课,哈佛可是会把老师开除的!

而在课程中,任维廉表示上课学员必须不断的讨论与思考,老师在课前会发给学生个案,而学生在踏进教室前须先暸解个案的状况,并且与组员不断地进行讨论,但他提到,这段过程是属于开放性讨论,透过对话的过程,分享成员的心得,互补学习,进而修正自己不够周延的意见,所以不必刻意形成共识。

任维廉提到,个案学习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

「自我思考」:个人课前準备。

「参与讨论」:上课前的小组讨论。

「重新思考」:参与课堂讨论。

「观念整合」:发展自己的管理风格,而在观念整合的阶段中,老师通常不介入讨论,也不下结论,让学员学习尝试归纳出一套整合性的概念结构,并且有更多元的思考。

而这样学生为主,老师为辅的教学方式,也不禁让人思考,是否教授的角色不重要?任维廉表示,教授主要的功能在于筛选个案,对问题提出质疑,引导讨论,并且强调重要且不明显的概念给学生,教授在课堂中连黑板的书写位置也仔细思考过,甚至会用剧情的方式模拟,让学生了解状况,更加深入情境中。

这样学习个案的目的,在于让学员训练自己如何在个案时空情境下做决策,并且知悉需为决策的后果负责。任维廉以亲身例子表示,当初有一个模拟状况,是他扮演一家房地产业的副总,需将十年来未能转为商业开发的土地卖掉,当别组开出一个高于他起初购买价的金额时,他相当兴奋的认为自己要赢了,但孰不知别组身为买方,拥有可以更改土地名目的资讯,也就是有很大的机会可以进行开发,表面上他似乎是这场交易的赢家,但其实买方可能才是获利最多的一方。而这也是个案学习方式中,学生必须针对每个个案重新思考,除了表达自己专业见解外,也学习欣赏别人的表现。

任维廉表示,他也曾与其他老师讨论是否所有学校适合个案教学,又或者只有EMBA的学生适合,虽然任维廉未在分享中表示明确的答案,但他丢了这个问题出来,实值得各位老师仔细思考。

以一哈佛商学院学员的身分,任维廉分享他在个案学习中的经验,不仅可以告诉学生在学习上的方式,也带给教授们哈佛教学方式的啟发,在人才纷纷欲往国外深造的情况下,台湾教育应借镜世界名校的教学理念,打破过去传统僵化的思维,让学生得以在国内拥有更好的教育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