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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09-07 17:17: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已于201693日开学,95日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按照期初实验(训)室检查表和计量仪器设备            校验记录表要求,检查并填写好后以电子版方式反馈到教务处;

(4)实践教学:提前对有实习实训任务的班级进行全方位的落实。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兼职教师:对本系部所聘任兼职、兼课教师的选聘管理情况;

5、                 检查总结:请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期(初、末)教 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    教学档案:

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    根据学院安排,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各系应于914日前将本系的补考安排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  考试课:第3教学周星期三下午进行,一般为三场;

(2)  考查课:应于本学期前3周内(923日前)进行;

(3)  补考成绩应于928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930日前将纸质补考成绩(经教师签字),由系秘书收集后统一交教务处;

(4)  各系请于919日到教务处领取补考试卷;考试使用场地分配见下表;

教学系

使用教室

教学系

使用教室

机械系

教学楼1

电气系

教学楼2

冶金系

教学楼4层北侧

管理系

教学楼3

建工系

图书馆教室

基础部

电教楼34

计算机系

教学楼4层南侧

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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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务处于99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学生名单发送至教务秘书群共享,作为各系安排补考的依据。

3、补考规定: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已批准缓考者。

Ø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Ø  考试违纪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2)  学生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的情况:

Ø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者。

Ø   不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

Ø   实习、实训课程不合格者(课程设计可以参加补考)。

Ø   一学期考核5门及以上不合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四、    上交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913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上学期期末检查总结。

2.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3.  本学期系(部)工作计划。

五、    其他

1.  组织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等工作。

2.  安排开始进行日常教学检查与督促。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