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已于2016年9月3日开学,9月5日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按照期初实验(训)室检查表和计量仪器设备 校验记录表要求,检查并填写好后以电子版方式反馈到教务处;
(4)实践教学:提前对有实习实训任务的班级进行全方位的落实。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兼职教师:对本系部所聘任兼职、兼课教师的选聘管理情况;
5、 检查总结:请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期(初、末)教 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 教学档案:
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 根据学院安排,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各系应于9月14日前将本系的补考安排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 考试课:第3教学周星期三下午进行,一般为三场;
(2) 考查课:应于本学期前3周内(9月23日前)进行;
(3) 补考成绩应于9月28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补考成绩(经教师签字),由系秘书收集后统一交教务处;
(4) 各系请于9月19日到教务处领取补考试卷;考试使用场地分配见下表;
教学系 |
使用教室 |
教学系 |
使用教室 |
机械系 |
教学楼1层 |
电气系 |
教学楼2层 |
冶金系 |
教学楼4层北侧 |
管理系 |
教学楼3层 |
建工系 |
图书馆教室 |
基础部 |
电教楼3、4层 |
计算机系 |
教学楼4层南侧 |
思政部 |
------ |
2、教务处于9月9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学生名单发送至教务秘书群共享,作为各系安排补考的依据。
3、补考规定: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已批准缓考者。
Ø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Ø 考试违纪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2) 学生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的情况:
Ø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者。
Ø 不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
Ø 实习、实训课程不合格者(课程设计可以参加补考)。
Ø 一学期考核5门及以上不合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四、 上交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9月13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上学期期末检查总结。
2.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3. 本学期系(部)工作计划。
五、 其他
1. 组织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等工作。
2. 安排开始进行日常教学检查与督促。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