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19 15:06: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部):

按照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教学安排,从第17教学周起,23年级的绝大多数班级开始实习、实训和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为了保证实践教学安全、有序、高效的进行,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天天有安排、日日有检查总结,严格加强过程监控,落实实践教学任务书的内容,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1.   安全工作:根据《安全教育进课堂》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的安全工作,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实践教学班级必须保证半天的安全教育,严格师生的实践教学纪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2.   校内实训基地利用:多年来,特别是示范院校建设以来,我院投入了大量资金,使得实践教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各教学系要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基地,开发新的实训项目,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根据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训条件,把校内、外实训基地有机的结合起来,相辅相成,全面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岗位能力。

3.   教学文件:

(1)    实习、实训、设计大纲(纸质)齐全。

(2)    实习、实训、设计的授课计划(纸质)齐全。

(3)    实践教学任务、指导书学生每人一份。

(4)    教师每天要有实践教学教案

(5)    学生必须完成每个实训项目(含课程设计)的实习实训报告

(6)    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考核标准,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

(7)    外出实习的班级要填写“实习实训总结表”

4.    实践教学周报表:各系教学秘书在实习、实训、设计开始前1周将“实践教学周报表”上报教务处(以标准格式的电子版)。

5.   实践教学费用结算:实习实训结束后的下一个月底前将实习费用报销完毕,遇到假期时,要在下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底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携带实习实训总结表和3本实习日志)。

6.     校内实训基地教学管理:在校内进行实践教学的班级,在规定时间(上午800-940 ,下午240-420)内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在岗指导。其它时间学生自学或查阅资料。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校内实训室实训的班级,不管什么时间只要学生在,教师就必须在岗,确保学生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7.   实践教学考勤管理:在实习、实训、设计期间内的班级指导教师应当严格考勤,每天至少有学生的4次考勤记录,学生缺勤达到总课时的1/3者,取消成绩考核资格。

8.   学生提前到预就业单位顶岗实习管理:三年级已有部分同学提前到预就业单位顶岗实习,各系要安排好这些同学的实践教学任务,学生随身携带“实践教学任务书和指导书”去实习,实习结束后交回“实习报告或课程设计说明书”,并以此评定本学期的实践教学成绩。

9.   期末检查:本学期末各教学系部将下列教学文件交教务处。

(1)    授课计划。

(2)    实践教学任务、指导书

(3)    实践教学教案。

(4)    实习实训报告(每班2份)。

(5)    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单。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