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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4届毕业生返校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30 15:13: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本学期毕业班返校的答辩的时间整体提前一周,改为第十三教学周(519-23)进行。所有同学(除因单位工作要求并与学校进行沟通后批准的以外)必须返校参加答辩。具体安排为:

    518号: (1)  回校报到;(2)  学生提交:《顶岗实习日志》、《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519-23号:(1)  毕业答辩;(2)  毕业补考;(3)  毕业离校。 

    望周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