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我院本学期毕业班返校的答辩的时间整体提前一周,改为第十三教学周(5月19号-23号)进行。所有同学(除因单位工作要求并与学校进行沟通后批准的以外)必须返校参加答辩。具体安排为:
5月18号: (1) 回校报到;(2) 学生提交:《顶岗实习日志》、《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5月19号-23号:(1) 毕业答辩;(2) 毕业补考;(3) 毕业离校。
望周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