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等八部委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实习各项工作,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2〕10号)转发大家,请各教学系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2〕10号).pdf
教务部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