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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22 15:45: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工作过程导向课程改革理念的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提高青年教师行动导向教学方法的设计能力和执行水平,提高学习情境教学设计能力,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我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原则

系部预赛,选拔推荐,学院决赛,公开比赛,公平竞争。

二、    参赛条件

2010年底以前在校任教,年龄在40(含40)岁以下,职称为中级及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    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预赛

各系(部)首先对本单位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进行组织、选拔和推荐,原则上在校的年轻教师均应参加。经评审后按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加盖系(部)公章(预赛时间系部自定)。于201139将本单位参赛名单报教务处。

各系(部)应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参加的评比小组,对青年教师的说课评比打分,确定参加学院决赛的教师人选。

2、决赛

说课安排在第4教学周进行。评委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四、    说课时间和内容

1.    说课时间为30分钟。

2.    参赛内容应为本人承担过课程。本次说课重在比赛基本教学单元的设计能力,因此,说课内容原则上为讲授2课时的教学内容,对于理实一体的课程,可以为半天(4课时)或一天(6课时)的教学内容,说课内容范围不允许扩大。

3.    说课评价指标及内涵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1.    课程理念与思路

Ø         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突出岗位能力培养目标,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Ø         根据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进行教学设计,组织教学内容,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教材分析

Ø         说课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及作用;教学目标的确立及依据;重点难点的确定及依据。

3.    学情分析

Ø         教学对象的层次、知识能力状况、需求与兴趣分析以及相应对策。

4.    教学内容的组织

Ø         为完成教学目标,突出重点,分散难点,根据学情对教材内容挖掘、补充、组织与安排。

Ø         提倡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

Ø         使用的教学课件、案例、习题、以及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课程教学需要。

5.    教学方法与手段

Ø         教学方法灵活、实用,能启发、调动、引导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体现主导与主体的关系。教学手段新颖,符合教学规律,根据需要制作、使用教具。

Ø         使用的教学方法合理,符合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Ø         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合理。

6.    教学过程设计

Ø         教学思路清晰,教学过程组织严密,结构完整,学习环节分配合理,衔接自然。

Ø         教学的流程设计,应包括理解学习任务或学习项目并获取信息、制定计划、做出决策、实施计划、检查控制和评价反馈等环节。

Ø         学生的学习设计,应包含独立学习、小组学习等的组织与安排,小组学习中各成员的角色分工和学习活动设计。

7.    说课技艺

Ø         语言规范、简洁、确切,教态仪表亲切、大方、自然。板书设计布局合理,

五、    决赛名额分配

各系部推荐至学院参加决赛的名额,按本系部应参加比赛总人数的25%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系部

名额

系部

名额

冶金系

2

电气系

2

建工系

3

计算机系

2

管理系

1

基础部

3

机械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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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奖励办法

             1. 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个人奖的教师,由学院授予“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按学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说课比赛取得第一名者,如本年度进行职称晋升,在职称评审的讲课比赛中可以免赛。

             2. 集体组织奖:按各单位参赛选手均分进行排队,排名第一的系部,由学院授予“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培养先进单位”称号。

七、    注意事项:

1.              各系(部)认真做好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并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2.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都必须参加本次比赛,特殊情况须经院领导批准。

3.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