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简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教学简报 > 正文
教学工作简报第121期--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6-12 09:54: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121 期 ————————————

      【时  间】  2015年6月12

      【编  号】 (2015)第13期  总第121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变革,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对学生的学业考试进行“教考分离”改革,充分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改革将先从8个重点专业试点开始,以后在全院各专业全面推开,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本学期试点专业

学院的8个重点专业,即:冶金技术专业、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

2.考试改革课程选取

每个专业选取2门课程作为“教考分离”的试点课程,课程选取从专业学期的考试课程中随机抽取。

3.课程总成绩构成

考试改革课程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占总成绩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两部分组成。

4.课程期末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工作在期末考试前2周进行,命题的依据是教务处备案的该课程课程标准和所使用的教材。命题由学院选定的校外专家于考试前一周完成,交教务处印制密封。

5.考试组织与实施

考场安排与布置、监考、巡视、试卷装订密封等按学院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6.判卷与登录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的试卷由校外专家判卷,并填写纸质成绩表,签字后经教务处转交于该课程所属系部,再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进行试卷分析等后续工作,后续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的学生考试成绩及任课教师,在全院通报公示。

7.工作量计算

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的考试工作量按原规定的50%计算,校外专家的命题和判卷费用由学院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