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51 期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时 间】 2011年4月14日
【编 号】 (2011)第10期 总第51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对外聘教师段巍巍老师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系(部):
2011年4月13日第1节,艺07班《室内装饰构造与施工》课,任课教师段巍巍老师私自调课而未办理任何手续,并且迟到15分钟,根据《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处理如下:
一、对建筑工程系外聘教师段巍巍老师记“严重教学事故”1次。
二、责成建工系对本次课程所耽误的内容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补充授课,并检查授课效果。
三、建工系要进一步跟踪段巍巍老师的教学情况,如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将进行解聘。
同时要求如下: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管理,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必须进行日常教学检查,规范教学秩序,并做好记录,作为本部门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