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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55期
发布时间: 2011-08-30 08:51:0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55 期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时  间】  2011年8月30

  【编  号】 (2011)第14  总第55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各系(部):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已于2011828开学,829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

(4)实践教学:提前对有实习实训任务的班级进行全方位的落实;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      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      兼职教师:本系部所聘任兼职、兼课教师的选聘管理情况;

5、      检查总结:请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         教学档案:

按学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院级补考(考试课):第4教学周进行,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2、系级补考(考查课):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于开学后前4周内进行,并将具体安排于97日前报教务处;

3、补考课程:在校生上学期(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允许补考的不合格课程。

4、学籍规定: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已批准缓考者。

Ø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含体育课,其它均含)。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Ø      考试违纪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2)    学生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的情况:

Ø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者。

Ø      不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

Ø      实习、实训课程不合格者(课程设计可以参加补考)。

Ø      一学期考核5门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含体育课,其它均含)。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四、         上交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914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上学期期末检查总结。

2.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3.    本学期系(部)工作计划。

4.    本学期理论授课计划。

5.    本学期实践授课计划。

6.    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

五、         其他

1.    组织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等工作;

2.    指导学生进行选课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