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8 期 ————————————
【时 间】 2009年3月12日
【编 号】 (2009)第1期 总第8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有关处室
关于对李孝勤、焦峰同志教学事故处理的决定
各系(部):
现将对李孝勤、焦峰二同志因不按要求认真备课,不按规定书写教案,并在3月11日无教案上课,造成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通报如下,望各系(部)能引以为鉴,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教学活动,规范教学行为。
一、对建筑工程系李孝勤老师、计算机工程系焦峰老师各记“一般教学事故”一次。
二、按《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李孝勤、焦峰二位同志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除年度奖金500元。
三、责令李孝勤、焦峰二同志对所犯错误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写出检讨和整改决心书,在本系教师大会上宣读,并接受系部的教育和帮助。
四、该二同志所在的教研室存在着对授课计划审核不严,教学大纲管理松懈的现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为此,对工程测量与监理教研室、计算机网络教研室主任提出工作问责,并取消该教研室年度评优的资格。
望全院教师和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关心,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故。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