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10 期 ————————————
【时 间】 2009年3月25日
【编 号】 (2009)第3期 总第10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有关处室
3月24 日下午系主任教学例会在办公楼三层会议室举行。教务处就当前我院示范院校建设,教学运行、检查,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一、示范院校建设
1.新课程体系实施:示范院校6个重点建设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全面开展。学习领域已经确定,要制定新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进行课程教学。企业兼职教师全方位参与教学过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新课程实施已经有良好的开端。
2.实习实训教学:校内实习、校外实训班级都已配备兼职教师指导教学。各系协调兼职教师,教务处按兼职教师时间要求,灵活安排上课。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考核要求已发文,请各系(部)按照考核要求全面安排有关工作。
4.青年教师培养:各系(部)做出本学期青年教师培养方案,于4月1日前交教务处。方案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5.精品课程建设:经研究定于3月30日下午进行院级精品课程的评审,各系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双证书”制度:根据晋工院院[2008]1号文件精神和示范院校建设任务要求: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为100%。各系对所属毕业生进行摸底,配合技能鉴定中心做好此项工作。
二、日常教学工作
1.教研室活动:按照教研室活动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把示范院校建设任务落实到日常教学中。
2.听课任务:统筹安排本学期听课任务,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弄虚作假。
3.补考成绩上报:
①08/09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系(部)于4月1日前将补考成绩报教务管理系统并交纸质成绩1份于宋老师处。
②08/09学年第1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不及格同学,各系要检查实施情况。于本学期末上报补考成绩。毕业班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不及格同学于15周上报补考成绩。
4.缺课学生统计:请各系统计第1-6教学周缺课学生名单,将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其他缺课较多的学生请各系(部)加强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