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24 期 ————————————
【时 间】 2009年11月15日
【编 号】 (2009)第17期 总第24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有关处室
关于对赵春香老师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系(部):
2009年11月13日第三大节,会电08班《电算会计》课在物流实训室上课,任课教师赵春香老师10分钟没有到岗。根据《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处理如下:
一、 对赵春香老师记“一般教学事故”1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管理,系(部)主任作为教学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安排日常教学检查,规范教学秩序,并做好记录,作为本部门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