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凡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学术性期刊上符合规定的论文可参与量化,学术论文全额计分,非学术论文(教改,教育、教学管理论文)按八折计分。发表在论文集、论文汇编、增刊、专刊、特刊上的论文不计量化分。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论文25分/篇,国家级论文20分/篇,省部级论文15分/篇,地市级论文10分/篇。多人合作的论文:两人合作的,第一作者按60%计分;三人合作的,第一作者按50%计分;四人及以上合作的,第一按40%、计分,非第一作者不计分。论文采取分级计分办法,符合要求的论文,1-3篇全额计分;4-6篇按50%计分;其余论文只按25%计附加分。论文级别按主办单位的级别及在学术界的知名度确定。一般情况下,全国知名大学学报、国家一级行业学会期刊认定为国家级;普通本科院校学报、省部级行业学会期刊认定为省部级;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学报认定为地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