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学生助学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晋煤院字{2017}9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系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促进勤工助学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勤工助学原则
1、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及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2、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信息公开、扶困优先、自愿申请、学有余力、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3、学生个人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组织机构
系部成立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在院勤工助学领导组领导下工作。
组长:范安新,
副组长:朱国宏、张世豪、赵丽丽
成员:夏果平 谢娜、王俊华、范相龙、韩金艳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轻工助学活动,领导、组织并考核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2、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申请,优先考虑家庭困难学生,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3、组织相关人员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对违反勤工助学要求的学生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除停止其勤工助学学活动外,依据校规校级给于教育及处理。
5、负责勤工助学学生报酬统计并上报学院勤工助学领导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6、不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又训学生健康的课外劳动。
四、 勤工俭学岗位设置
勤工俭学岗位设为长期岗位及临时岗位,根据工作内容确定。主要包括助教岗、助学岗、管理助理岗、技能训练岗、卫生服务岗等。
1、长期岗,是持续一个月以上长期性岗位或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能完成工作的岗位。
五、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执行学院勤工助学组确定发放标准。长期为每小时8元(持续时间为1个月以上),临时为每小时10元,原则每天不超过2小时,假期及周六周日按8小时每天计算。
附件:1、所需岗位设置设置表
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采矿工程系
2017年10月27日
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docx
采矿工程系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