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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147期--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7-02-19 17:43: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147期 ——————————————————————————

      【时  间】  2017年2月19日

      【编  号】 (2017)第3期  总第147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已于2017218日开学,220日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实践教学场所的清扫;实验(训)室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检查与校验(填写期初实验(训)室检查表和计量仪器设备校验记录表,并以电子版方式反馈到实验实训中心)。

(4)实践教学:①大一、大二年级实习实训任务的落实。②大三年级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情况;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兼职教师:对本系部所聘任兼职、兼课教师的选聘管理情况;

5、                 检查总结: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期(初、末)教 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    教学档案:

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根据学院安排,2016/2017学年第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各系应于3月3日前将本系的补考安排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  考试课:第3教学周星期三(3月8日)下午进行,一般为三场;

(2)  考查课:应于本学期前3周内(3月10日前)进行;

(3)  补考成绩应于3月20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补考成绩(经教师签字),由系秘书收集后统一交教务处;

(4)  各系请于3月7日到教务处领取补考试卷;考试使用场地分配见下表;

 

教学系

使用教室

教学系

使用教室

机械系

教学楼1层

电气系

教学楼2层

冶金系

教学楼4层北侧

管理系

教学楼3层

建工系

图书馆教室

基础部

电教楼3、4层

计算机系

教学楼4层南侧

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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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务处于2月28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不及格学生名单发送至教务秘书群共享,作为各系安排补考的依据。

3、补考规定: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已批准缓考者。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考试违纪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2)  学生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的情况: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者。

   不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

   实习、实训课程不合格者(课程设计可以参加补考)。

   一学期考核5门及以上不合格者(含理论、实践所有课程)。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4、毕业班(2014级)实践课补考:前5个学期不合格的实践课程,本学期进行毕业补考,在第3周由所属系部的指导教师安排补考实践任务(参加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于3月底前根据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评定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    上交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3月8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上学期期末检查总结。

2.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3.  本学期理论授课计划。

4.  本学期实践授课计划。

5.  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

五、    其他

1.  组织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等工作。

2.  安排开始进行日常教学检查与督促。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九日